菏泽牡丹基地,菏泽芍药基地,菏泽牡丹出口示范区——山东开元牡丹科技有限公司欢迎您!

设为首页 | 加为收藏 

中文版 ENGLISH

 
山东开元牡丹科技有限公司_菏泽牡丹出口示范区
咨询热线:13805308985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牡丹品种
芍药品种
鲜切花
基地实景
客户往来
新闻中心
联系我们
最新发布
   中央电视台采访--菏泽牡丹 ...
   芍药生长影响因素 ...
   牡丹苗经济效益与前景 ...
   芍药苗 ...
   盆栽牡丹方法与管理 ...
   观赏牡丹和观赏芍药的区别 ...
   观赏芍药市场前景 ...
   如何种植观赏芍药 ...
   芍药 ...
   牡丹苗栽培技术 ...
   牡丹苗市场潜力巨大 ...
   芍药种植技术 ...
   观赏牡丹的插花技术 ...
   观赏牡丹芍药的种植技巧 ...
   观赏芍药的简单管理养护 ...
联系我们
 
山东开元牡丹科技有限公司
  电 话:13805308985
  传 真:0530-5650159
  E-mail: kypeony@163.com
  http:// www.kaiyuanpeony.com
  地 址:山东省菏泽牡丹区黄堽镇牡丹出口示范区
  当前位置:首页 新闻中心 种植技术 关于印发《菏泽市扶持牡丹产业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菏泽市扶持牡丹产业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
来源:山东开元牡丹科技有限公司  |  浏览:775次  |  发布日期:2016-07-0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快牡丹产业发展,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牡丹产业发展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牡丹种植主体是指发展牡丹种植基地的各类企业、合作经济组织或个人等。

第四条 市牡丹产业化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牡丹种植、加工和科研等管理工作。

金融、扶贫、发改、经信、科技、知识产权、旅游、质监、工商、农村工作、农业、林业、财政、水利、交通、农机、公安、国土资源、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广播电视、报社、农科院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牡丹产业化发展的相关工作。


第二章 扶持对象


第五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牡丹种植、生产、加工、科研、市场开发等企事业单位或个人。

第三章 扶持范围


第六条 牡丹种植基地建设、深加工产品生产和科技研发等建设项目。


第四章 实行项目化管理


第七条 市牡丹产业化办公室负责牡丹产业项目的申报立项和审批、检查和验收及奖补资金监管等工作。

(一)项目申报。各牡丹产业项目建设主体在项目建设前,向项目所在县区主管部门和市牡丹产业化办公室申报立项,市牡丹产业化办公室结合县区主管部门意见确定是否立项。未申报或未被批准立项的,不享受奖补政策。

(二)项目验收。牡丹产业项目完成后,由项目建设主体提出验收申请,市牡丹产业化办公室邀请相关部门和牡丹专家成立项目验收组,采取实地查看、测算评估的方式进行验收。各牡丹产业项目建设主体要提供项目建设完整材料,及真实准确的影视数据资料。验收合格的项目由市牡丹产业化办公室统一汇总审核,给予奖补。

第八条 牡丹产业项目奖补资金专款专用,确保用于牡丹产业项目建设。对弄虚作假、转移、挪用奖补资金的,市牡丹产业化办公室、市财政部门将对违规使用的奖补资金予以纠正或追回,项目承担主体3年内不得申报奖补资金项目。

第九条 有关县区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牡丹产业项目建设进行跟踪审核,对奖补资金的使用情况加强监管,市里将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县区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第五章 政策支持


第十条 金融机构要增强服务意识,降低贷款准入门槛,积极为牡丹种植主体提供贷款支持,确保贷款资金及时到位。

第十一条 对新发展1000亩以上的牡丹种植基地,经申报核准列为市牡丹产业化重点项目,给予银行贷款三年全额贴息。

第十二条 对新发展1000亩以上不符合贷款条件或不需要贷款的牡丹种植主体,由市财政连续三年按每亩800元的标准予以补贴。

第十三条 鼓励开展“牡丹种植专业村”创建活动。行政村牡丹种植面积成方连片达到1000亩以上的,由市财政对行政村村委会一次性奖励3万元,并命名为“菏泽市牡丹种植专业村”。

第十四条 鼓励开展”牡丹种植专业乡镇”创建活动。乡镇牡丹种植面积达到10000亩以上的,由市财政一次性奖励10万元,并命名为“菏泽市牡丹种植专业乡镇”。

第十五条 对牡丹深加工龙头企业,用于牡丹深加工项目建设和牡丹籽、花瓣等原材料购进的银行贷款,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贷款全额贴息,单个项目贴息金额不高于100万元。

第十六条 对牡丹出口企业,按出口货值的百分之五(以菏泽市相关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给予奖励。

第十七条 设立牡丹科研基金200万元,主要用于牡丹育苗科研实验,开展牡丹生长规律研究,以及牡丹产业的技术研发、产品开发、成果申报和知识产权保护等。

对于取得科研成果的,给予以下奖励:

(一)对牡丹大田管理、标准化栽培等方面研究成果,获得市科技进步一等奖或相当档次以上的,每项奖励1万元。

(二)对新开发的牡丹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等系列产品,具有相关批准文号,并批量生产的,每项奖励1万元。

(三)对培育出适宜深加工、切花、盆栽的牡丹新品种,且达到1000株以上的,每个品种奖励1万元。

第十八条 设立牡丹技术专业培训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牡丹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和指导。

第十九条 设立牡丹产业宣传推介专项经费600万元,主要用于牡丹产业的宣传推介、举办或参加国内外大型花事、牡丹论坛、牡丹书画展等活动。

第二十条 设立展示、竞赛专项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参加国际花事活动,获得重要奖项的每次奖励2—10万元;参加国内花事活动,获得重要奖项的每次奖励1—5万元。

第二十一条 对现存和新增成方连片1000亩以上的牡丹种植基地,在水、电、路、沟、渠、桥、涵、井等基础设施方面予以配套。基础设施配套由所在县区负责。


第六章 保障措施

第二十二条 观赏类牡丹栽植密度不少于1000株/亩,油用牡丹栽植密度不少于2500株/亩,牡丹栽植株距和行距均匀、规律,符合要求。达不到标准的不予补贴或贴息。

第二十三条 各县区要加强对牡丹产业化工作的领导,优化牡丹产业化发展环境,严厉打击蓄意破坏牡丹种植和盗窃牡丹种籽、种苗等行为。

第二十四条 县区政府根据牡丹种植主体的需要,切实做好土地流转工作。

第二十五条 对牡丹产业基地,建立技术指导联系卡制度,提供一对一技术服务。

第二十六条 油用牡丹种植主体可与加工企业签订保护价收购协议,实施保护价收购。

第二十七条 参加政策性牡丹保险的种植主体,在牡丹遭受损失时,由签约保险公司负责按照合同约定赔付。

第二十八条 积极争取国家、省等各类涉农发展项目资金,重点投向牡丹成方连片种植区发展。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分享到:

上一篇: 沿着习大大足迹,从十个角度观赏菏泽牡丹之价值!美得不忍直视

下一篇: 菏泽市扶持牡丹产业发展实施办法实施细则

Copyright  山东开元牡丹科技有限公司  www.kaiyuanpeony.com  版权所有
联系人:吴经理    手机:18953070800   电话:13805308985   传真:0530-5650159   鲁ICP备18017978号   
地址:山东省菏泽牡丹区黄堽镇牡丹出口示范区   E-mail:kypeony@163.com     网站管理   技术支持:爱地网络  鲁公网安备 37170202666209号
菏泽牡丹基地,菏泽芍药基地,国家级林木种苗安全示范区,牡丹芍药标准化繁育基地,国际牡丹花会,菏泽牡丹园,牡丹种苗哪家好?盆裁牡丹哪家好?催花牡丹批发,春节牡丹品质优大量批发价格。开元牡丹种苗批发。